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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真神之身,冰魄神石(三更,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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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坚信,人的一切感觉在物质层面上都是有迹可循的。漂亮、浪漫、欲生欲死——或许有更好的排列方式——骨子里,它们都是物的产物。前阵子我为自己的觉悟感到惊讶不已,更把这当作秘密深藏心底。每当身边的人说诸如“你真幸福”的话时,我瞥眼冷笑,呵!过眼云烟罢了!把永恒留着才是真理嘛。

可惜,真理和财富一样,只掌握在少数人里。我才不要他妈的财富。说起来,以后整个世界都要景仰我,之前我说了,感觉是物的产物,我作为先知,得有先知的范儿。我于是每天不辞劳苦往街道上巡,收集消耗殆尽的物,我能从物的材质里窥见使用者的喜怒哀愁,我还见识过被用来表白的方便面呢!不过大脸对此嗤之以鼻,它说人沉淀在某种情绪时特愚蠢,因此教晓我不动表情察待世态。我觉得它不无道理,我有自己的物,所有情感都在自身里化合分解,便不再重视与别人之间的情感交往。我由此也就成了大脸唯一认可的先知。

遇见大脸之前,我对自己的存在感到迷茫,那时候我生活在农村,跟老头住在四平米的瓦屋里,老头说我没有父母,他供我读完小学就卖咸鸭蛋去了。他的坟是我挖的,四平米大的坟。自那以后,我不读书了,读人。白天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饿了摘果子吃,好几次被追着揍,天黑就找个草丛睡。先前我听老头说,大蓝天的顶上有一个叫天堂的地方,人们死后都去那。这说法跟我现在物的观念是猫鼠不和,稀里糊涂来到城之后,我见识了夜色红灯下的漂亮女郎,还有不拜神的阔佬,正是他们叫我疑惑所谓天堂的存在,不是说普渡众生吗,要是神真的存在,为什么在我被皮鞋踢开的时候神没扶我一把呢。没关系,幸好我遇见了大脸。

夏天的时候,城里特炎热,我原想靠近那些大楼门口蹭个凉快,可身穿警服的家伙挥着棍子吼我滚开,我热得要命,恰中午时忍不住凑近一家店里,趁掌柜没留意,掀开玻璃门夺一瓶绿色玩意儿就跑。那东西特难喝,喝下去之后我满脸潮红,心跳得像苍蝇翅膀那样。后来我知道那是啤酒,我倒在小巷里睡死,醒来时就认识大脸了。单凭四肢跟身体来判断,大脸像一只松鼠,而躯体上架着一颗大脑袋后,它似乎壮硕起来了,眼睛中间夹着一条长鼻子,我总想去扶它,生怕它摔倒。

大脸说,它是我的心,全世界只有我看得见它。

时日一长,我发现城里人生活很规律,上午阳光耀眼时,所有人都匆忙来回,不知道是不是赶集。傍晚天黑了,人们又聚到路上,扎堆过道,却没有谁跟谁说话。我有次斗胆尾随一些人,才知道他是忙了一天回家去了。于是我臆想,城市人定是把田供在那些大楼里,一层一层地耕。可为什么——耕田求养一家活口——何必穿得那么高贵呢。

算了,反正他们终一生也是农民。

说说我怎么开智的吧,这才值得说。那天有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找了我,他肩膀别着红袖章、拿着我在村里见过的大扫帚走过来跟我说,你要过日子嘛,闲着饿肚子还不如去那些桶里捡些东西,拿到那店——嗯,满是破铁罐子的店——给我,我给你换些钱,有钱了就吃上一顿饭啦。

我想未尝不可,那天起,我四处翻街上的桶啊箱啊,两天下来我知道大街上哪些东西可以翻哪些不可以,哪些卖钱哪些捡了耗时间。有一次我捡到一空烟盒,夹腋下再去掏空罐子,越走越不对劲,好像有人在说话,我转角钻进巷子,浑身翻了一遍,发现是烟盒在说话!我当时害怕极了,把它扔飞好几步远,它没有嘴脸,只是说“那人好苦,泪着眼一抽就是半包!”我心跳得似车胎跑在路上般快,暗里对自己说反正像大脸这么奇怪的家伙我都见过了,大不了去卖咸鸭蛋!我颤着喉说别哭了有事慢慢说……那次搭话起,我对世界的看法像四平米瓦屋变坟那么颠覆。

烟盒说它有一位中年的男主人,耕了二十多年的田突然被相好甩了,坐在公园里没说话一直抽烟。烟盒忽而脸色铁青说不要把它与我聊天的事公开,因为它打破了物的契约——不准许与人类交流。它实在伤心了,抑制不住自己。

听了那段话,我鼻子酸了,没有把烟盒带走,只是不回头地说你以后好好过日子。我不忍心把烟盒卖掉,它不比那男人的命运好多少。自那以后我没见它了,把事情跟大脸说,大脸叹气,然后掀谜底一样告诉我,不仅烟盒,其实每样东西都有情感。

我突然觉悟了,自此以后每天勤奋地捡物,我哄它们讲故事,我要听完它们的故事。听完过后,它们说这辈子活踏实了,我把它们送到红袖章人店铺时,它们不再说话,唤也唤不醒了。

老头生前说,每个人都有一种命运。

我作为先知的命运,当然不止于物的觉悟。大脸告诉我,它之所以存在,是我躯体的突破觉醒,总之是躯体造就我里面的“我”和它。大脸教唆我,人感到悲伤时,是因为自己把自己吓傻了。老头死的时候你冷静得很,是因为你对自己有强烈的驾驭力,躯体吓不倒你。我听得糊里糊涂,反正说我超能就是了。知晓自己身份后,我依旧一如既往行事低调,表面里是个捡物求生的人,而每个夜晚,我都遥望星空沉思。

日子像垃圾桶一样满了又空。

世界从冬季中破出来,却又陆续热得吓人了。我整个冬天都没洗澡,被这突如其来的炎热焗得浑身发臭,大脸唠叨我要平心静气,待兔也要守株嘛。我漫步到江边,睡在树荫下,热风带着腥味。半睡半醒间,我遇见了我的梦中情人。

她不是我的产物,是确实存在的人。

什么是梦中情人呢?我原认为,所有情感只要在自身物里反应就能满足了。自离开村,我没有什么可渴求的,偶尔饭饱水足就够,必要时洗个澡。我看见城里的农民一天到晚耕作不息,衣不蔽体的女人跟着男人彷徨,相比之下,我把时间付诸思悟,这才是物的价值啊。

可是直到我朦胧睁眼那刻,我发现那些情感像无法盛住的粪,哗啦啦落到人家的田里施肥了。刹那间,我觉得自己相当可悲,随而是空虚——方知我还缺一种像大米般珍贵的情愫,我缺失的渴望全都附在那头发蓬松的女人之中。

女人当时沿着江岸走来,头发被风吹得像纷乱的稻草,脸庞黑灰交错,那双黑眸子水灵灵的,她张开双唇呼气,空洞的嘴里没多少颗牙齿,身体大概穿跟我一样邋遢的衣服,衬衣敞开,乳房耷拉着,短裤刚束过膝关节,脚穿不成样的布鞋。我注视着她,魂都快丢出去了,我突然发现人的所有情感都能自生自灭,唯爱不能。

我向她挥挥手,尽量笑得像一场谷雨,女人皱眉了,傻傻地回头张望,又返神看我,许是她忘了美丽的自己。她低下头,蛮步走过我眼前,往另一方离去。

喜欢她啦?大脸咯咯笑。我耸肩,连滚带爬跟上去。她侧脸瞥我一眼,又加快步伐,屁颠屁颠的,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我意会她的恐惧,放慢步子,远远地跟着。走了百来步,她不紧张了,默许我尾随。我留神她嘴角的笑意,她也喜欢我啦。

天色暗淡下来,像上盖的热锅。我满身臭汗,想必她也是,她驻脚了,卸下肩膀的布袋,抽出半只馒头,一口没入嘴里。我靠近她,她不避忌我了。

正值蛋黄沉进地面的时分,我把躯体安置在喜欢的人旁边,我们因热散发的体味交杂浓郁,路过的有名有分的傻瓜绕道避开我们。她旁若无人,眼睛往上眺,吃着馒头和馊饭,喝一瓶深黄色的汤。

她喝了一半递给我,示意我喝。我毫不客气接过,咕噜咕噜接驳到喉咙深处。

我看着她,四盏瞳孔之间触了电,蔓延到神经里。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可以养活你,咱凑合着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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