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今天可能要签文书,二人直接从客栈退了房扛着行李过来,能省一天客栈钱他们绝对不会客气。那位中介行管事明显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不然他可能会开价更狠些,但更有可能他会被这对抠门的主仆吓的屁滚尿流直接昏了头。
小书画店里弥漫着灰尘被水打湿的味道,瘦小的桑桑吃力搬动水桶,搭着凳子爬高蹲低打扫着卫生,偶尔抬臂擦擦露在手帕外的额头,虽然上面没有一滴汗珠。
宁缺向来不会理会这些事情,迳自搬了把凳子坐到了门旁,看着远处隐约可见的皇城一角,看着清静寂廖的临四十七巷,看着眼前街道两旁的槐树荫影,心想此地清静无扰颇有文气,日后铺子的生意定然不错,而且只花了这么些钱,不由大感欣慰,笑着喝道:“少爷手痒了!”
忙碌的桑桑今天心情明显也非常好,脆生生地应了声,说道:“晚上吧。”
“好咧。”
两人弄好一切之后,罗毅方才甩着手来到了这里。
草草用过晚饭,桑桑在擦的锃亮的长案上摊开纸卷,取出墨锭石砚,注水入砚,卷袖提腕悬指,捉住墨块在砚中缓缓画圈磨着,不多时水墨渐浓。
所有物事都是前东家留下来的货物,虽谈不上好倒是齐备,宁缺早已在旁握笔静待,右手前的笔架上斜搁着五六只毛笔,看不清楚是什么毫尖。
劣墨化开并无香气反而有些墨臭,笔架上的毛笔看上去也不怎么好,但他并不在意这些,脸上满是期待的笑容,背在腰后的左手拇食二指不停搓弄,像是很痒。
所谓手痒不是想去偷银子,不是想打小侍女的瘦屁股,只是想写字儿了。
宁缺喜欢写字。就算身旁并无纸墨笔砚,只有一根枯树枝或是一把被雨水浸湿的大黑伞,他都会在泥地或青石板上不时写着。十六年来,笔墨毫尖间的挥洒享受,毫无疑问与冥想并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粗豪入墨缓缓一拖,吸足墨汁至精神饱满,宁缺双肩并肩而立,静静望着身前纸卷,提笔出砚如厉刀出鞘,落笔入纸如刀锋入骨,手腕微动纸上便多了一竖。
这一竖粗墨重锤,像是某浓眉大汉慨然挑起的眉梢。
随着破纸第一触,他的笔势顿挫却又紧接着圆融而下,这多年来,落笔行字早已深入他的骨髓血脉,并不需要刻意去筹划经营,只需随意而行便能自然行于纸卷之上,随着笔锋抹触渐向左趋,一股质拙而又纵放自如的气息跃然而出。
他在长安城里写的第一幅字只有十六个字。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可穷。”
看着这些字,罗毅不得不承认宁缺的书法确实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