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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红布包

当我站起身我才发现皮包儿其实并不关心这广东佬的死活,他早已迫不及待的去解这位仁兄的腕表和金链子。

“我靠,你下手够快的啊,他妈给我留点儿。”我大骂皮包儿。

“这回这个货肥,你看大金戒指小手表的,这次又够玩上一段时间了。”皮包儿洋洋得意。

“嗯,确实。”我表示赞同。

“你说这皮箱里装的啥,那会儿我说给他拎着他死活不让,看来这里面肯定都是现金。”皮包儿伸手就要去摸皮箱。

我把他的手扒拉开,“别猴儿急,想钱想疯了?找个僻静地方再说。”作为他的领导,我说话还是有些重量的。

皮包儿警惕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嘟囔道:“确实不太安全。”然后就悻悻地开始跟我把地上的人往边儿上挪,“这死胖子够沉啊!肯定没少吃好东西。”

“干活得了!哪那么多废话。”

我们两人抬着他,把他用力往巷子深处拖。

“干什么呢!”突然从背后有人大喝一声。

贼人胆虚,本来我们做的就是不光彩的事情,猛地听背后这么一喊,吓得我们赶紧把胖子扔在地上。

“快跑!”我大喊一声。

皮包儿手疾眼快,把金链子手表啥的往兜里一装,拿着那鳄鱼软手包就跑了。

“真,真他妈厚道。”我大骂一声,远远地我就听到有人向这边追过来,也顾不得回头多看,我扛起手提箱就往岔路跑。做贼的规矩,如果被别人发现或者追击,两个人一定要分开跑。一是扰乱追击者,二是增加逃跑几率。现在顾不上这么多了,我扛着箱子穿过悠长的深街老巷。巷子很长很深,大概跑了七八分钟,眼前突然一片开阔,跑到闹市了。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我心中大喜,赶忙穿进人群顺势把外套脱了下来。又狂奔了五六分钟,我实在是跑不动了,便停了下来。

“呼呼~”我双手拄着膝盖,躬着腰呼呼大喘。“妈的吓死老子了。”我往后忘了忘,见并没有人追上来,这才安定心神。

我又往前走了会儿,见确实没人追上来,就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后背都湿了,本来天就热,这一跑内心一燥,更是觉得越发的闷热,汗珠子噼里啪啦地从头上滚落了下来。

我伸手去裤兜摸烟,拿了根儿红塔山叼在嘴上,“妈的,也不知道皮包儿那小子跑掉没有。”喊话的人没追我,那就很有可能去追皮包儿了。那小子一身瘦肉,身体灵活,甩掉几个人应该不是问题。

“活该被追,吃肉老想捡肥的,等他妈逃跑知道拿瘦的。”我暗骂这小子不仗义,但转念一想我又“嘿嘿”笑了。哼,这小子平常就阴阳怪气,对我说的话更是阳奉阴违,暗地里背着我不知道私吞了多少好处。要不是看得上他偷窃打架是把好手,我说什么也不管老大要这个人。这次啊,我有好东西我也不分给你,我用手摸了摸旁边的皮箱。

抽完烟,我思绪平静了不少。在这个行业混饭吃,按规矩得到的东西三天不能下账,也就是说三天不能动,怕小字辈儿的冒犯了其他盘口的“神仙”,或者得罪了其他地方的势力。如果是道上的人丢了东西或者被抢了,搁江湖上放出风来,各个盘口的老大都要帮忙寻找,如果是自家小弟手脚不干净,还得带着东西带着人去人家地盘儿上“负荆请罪”。

下账的有专门的地方,就跟梁山好汉“分赃聚义厅”差不多一个性质。碰头也有专门碰头的地方,我现在按规矩应该去长江路那所房子等着跟皮包儿汇合。

“狗屁的规矩!”我想想就来气,老子拼命抢来的东西凭什么要分!

现在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平常都是两人,现在就我一个人,我先把箱子打开,捡着值钱的先拿一部分,然后……

“嘿嘿,我这脑瓜子真聪明。”我都羡慕我的智慧,那就先带着拉箱回家吧。

我独居在这座城市某一个城中村内,并不是每个痞子都能花天酒地,有钱开豪车住洋房,我的经济水平只允许我蜗居在这个大城市偏僻的一角。

在这里有好多我或者说跟我一样的人,他们昼伏夜出,做着不可告人的生意。现在是下午,筒子楼的住户们慵懒的躺在床上,灼灼烈日晒在这片烂地儿,蛆虫都退避三舍,不愿接受这光的恩泽。

我穿进村中的一条小路,没有人。村子里的建筑跟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照,在外面不远处便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这座村子仿佛被时光遗忘了一样,虽处闹市却格格不入。烂尾的二层小楼锈迹斑斑,脱落的墙皮一片一片地掉落在地上,走不远在村子正中还有一个巨型垃圾堆,这里堆满了村里人各种生活垃圾:食品袋、牙刷、穿破了洞的连体裤,还有封面印满日本女明星的光盘。

我无闲关心这些东西,我租住的房子就在这个村子东边的一个小二楼,我在烈日的灼烧下不由加快了脚步,好在这个村子荒凉至极,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根本无闲顾暇你到底是找人还是住户。

我拐弯抹角上了我居住的二楼,这是一个筒子楼,在局促的空间内住着十来户人家,不得不说房东要钱不要命。光顾着挣钱安排房间,根本没有布置消防通道或任何消防措施。只有挨家挨户放在门口的尿盆算的上一个装液体的容器,有的住户尿盆里边盛装着半盆橙黄色液体夹杂着些许铺散开的纸巾。

我掏出钥匙拧开属于我的那间房子的门锁,然后闪身进门。“砰~”地一声沉重的箱包被我扔到了地上。

“他妈的,累死老子了。”我迫不及待地去看今天的收成。

拉链滑到尽头,我把上盖翻开里边的东西便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一堆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中掺杂着一个硕大的红布包裹。

衣服,这个留给我穿。身份证,孙立堂?什么狗屁名字,我撇了一眼那上面的照片,正是我们打晕的那人。除此之外还有几张泛黄的纸张,上面曲曲扭扭地画着犹如蜘蛛爬行的符号。这啥玩意儿啊,护身符?看来有钱人都信这一套,我不以为意。

翻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禁让我大失所望,我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硕大的红色包裹上。“贵重的物品肯定要特殊对待哈。”我伸手抓起那个包袱软软的,掂了掂还挺沉。

“啥玩意儿啊。”一边说着我一边去解包袱上的纽带,纽扣打结处用一股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红绳子打着个万字结。

“啥啊这是,这南蛮子整得这么神秘。”我见解半天解不开,干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轻轻一划绳子开了,一层一层的包袱皮随之解下。

“我去!”数层红布包裹着的他妈竟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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