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风俗在孙志的家乡特别流行,一般等主人长大后,都会休了这些买来的媳妇,重新聘门当户对的女人为妻。
孙志长大后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看上的不是门当户对的女人,而是县城里的窑姐。
这窑姐身价颇高,孙志偷偷卖了一百亩地才给窑姐赎了身,然后欢欢喜喜娶回了家。
按理说孙志还有一百亩地,省吃俭用也是能够过上好日子的,可是孙志从小嘴巴吃刁了,认识了窑姐后更是品尝到了县城馆子里的美食。
夫妻二人都是好吃懒做的人,隔三差五就要去县城馆子里吃一顿好的,然后赌场坐半天。
又吃又赌的……
不过几年时间就将剩余的一百亩地也败光了,孙志成了穷巴子。
成了穷巴子后……
他的窑姐婆娘,他的狐朋狗友统统离开了他,而孙志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并没有谋生的技能,差点饿死。
后来他听人说辽东边墙外的建州富庶,就连土地都是黑色的,到了那边想要多少土地,建州大汗都会大方的给你种。
于是这小子终于背叛了明国,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渡到了建州。
然而……
待他到了建州,才发现被骗了,他这样投奔而来的汉人不仅没有田地可分,还被迫成了奴隶,天天在军营里洗马做苦力。
孙志苦熬了几年日子,又遇到了大天灾,田里没有收成,鞑子又抢不来粮食,他们这些奴隶过的越发凄惨。
辛亏孙志心黑手狠,每每饿死了奴隶,都是他亲自抄刀子分了,然后发给大家煮食,一来二去居然让众奴隶刮目相看。
某个旗将更是将一名女奴赐给他做了老婆,虽然日子依旧难过,每天都有奴隶饿死,可是他孙志却活的非常滋润。
现在……
更是获得了莽古尔泰的赞赏,俨然成了众奴隶之首,鞑子的代言人了。
孙志一边回忆着往事,一边将尖利的石头捏的紧紧的,贝勒爷虽然并不要求奴隶们战斗,他们只需要帮忙蒙骗明国的将领就行了。
可是?
孙志觉得他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既然他即将成为包衣奴才,那就应该有个奴才的样子,冲在主子前头,为主子杀敌立功!
……
作者找来的一首奴才歌:
【奴才好】
奴才好奴才乐,世有强者我便服。
三分刁黠七分媚,世事何者为龊龌。
料理乾坤世有人,坐阅风云多反覆。
灭种覆族事遥遥,此事解人几难索。
堪笑维新诸少年,甘赴汤火蹈鼎镬。
达官震怒外人愁,身死名败相继仆。
但识争回自主权,岂知已非求己学。
奴才好,奴才乐。
奴才到处皆为家。
何必保种与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