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刘姐王姐点头,辛宠的脸色凝重起来。
果然是费德海,费德海来过这家医院,而且不止一次。
两个受害人终于联系上了。
其实,她猜测是费德海是有原因的,费德海这人确实十分讨厌,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有钱人的优越感。去她律所谈合作的时候,在走廊上也跟律所的清洁工撞了一次,明明是他自己看手机没看路撞上了,却趾高气扬骂人,连骂的话都一样。
那个古董领带夹是他十分钟爱且得意的饰品,不止一次像她炫耀:“这个是当年末代皇帝溥仪戴过的,上面这个红宝石……辛大状,你来看,这个红宝石是不是特别漂亮?溥仪当年不知摸过多少回呢。曾经有个香港商人出价两百万想买,我都没卖!笑话,皇帝用过的东西,是谁都配用的吗?”
当然她本不想接这个案子,就提了个非常夸张的价格,没想到这个冤大头竟然一口应了下来,她骑虎难下,只能接了。
费德海这人对底层人十分傲慢,对她却十分敬畏,许是因为她平时表现比较强势,他也不过是个欺软怕硬的怂包。
吃完早饭,辛宠和叶时朝一起走去医院,一路上都没人说话,辛宠一直在想自己脑中那个愈发清楚的杀手,可是那个形象越是清晰就越是让她迷惑。
凶手杀赵山川,将他的尸体制作成人体蚁巢,可以说是一种傲慢和对自己力量的展示,但是对于费德海……如果说凶手是看到了费德海的低劣行径要制裁他而杀人,绝对不应该是挖眼和割嘴唇。
挖眼代表他被费德海鄙夷的眼神刺痛,割唇说明他无法原谅他这张嘴说出来的话。
让他吞下火蚁卵,则是对他的羞辱……你下辈子只配当只蚂蚁,我一只手指就能碾死你。
每一个行为都写着自卑,以及……被这种自卑驱使着,正在暴怒的恶魔之心。
杀赵山川时,表现出来的是傲慢、残酷、表现欲、
杀费德海时则变成了谨慎、自卑,以及……低劣的羞辱。
一个有残酷的傲慢的自卑的魔鬼。
这实在太矛盾了。
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还是说,这两起案子的凶手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可那些出自同一族群的红火蚁又是怎么回事?
思考得太用力了,完全没有看路,前面是条马路,人行横道对面的红灯已经亮了起来,她还浑然未觉,继续往前走。来往车辆很多,情急之下,叶时朝伸手拽了她一下,这一拽正好抓住了她的手。
辛宠被拽回原地,瞬间清醒过来,后怕地直拍胸脯,“吓死我了。幸亏你手快,谢谢……”话说到这里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还被他紧紧握着,心跳暂停了两秒钟,耳朵微微发红。
他的手很大,常年浸泡在实验室里,皮肤很白,手指修长有力,像青葱又像竹节,是会让手控们尖叫的手型和肤色。而跟他相比,自己的手明显就像个玩具,短短的、小小的,还全是肉。
“不用谢。”叶时朝朝她点了点头,俊美的脸上并没有异样,却没有松开手,也不知道是故意的呢?还是忘记了。
辛宠正想提醒他,绿灯亮了,叶时朝十分自然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马路对面才松开她的手。
她怅然若失地看着自己被牵过的手,生平第一次嫌弃马路太窄,人行横道太短,她都还没有好好记下与他牵手的感觉,就已经结束了。
今天一上午,杨林都在睡觉,当班的护士说:“他早上闹了一回,吃了药睡了,还是别打扰他了。”
叶时朝就没进去,盯着杨林病房门下的缝隙看了许久,然后蹲下身从缝隙里小心翼翼捏出一个红色的沙粒,辛宠凑近了一看,才发觉沙粒是一只死掉的红火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