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一大早,陈羽就迎着暖洋洋的太阳下楼,打算乘车前往演习场地。
本来按照惯例,张佳钰会开着她的小风神来接陈羽,但因为中心城那边来人,张佳钰需要接待,所以今天就只能由陈羽自己打车过去了。
本次演习,被陈羽形象地称之为“双城之战”,乃是谭哥市烛照分局与中心城烛照分局之间的“友好”交流。
中心城位于谭哥市南方四百公里处,城市规模将近是谭哥市的两倍,经济发展状况,更是谭哥市拍马不及。
形象的比喻来说,谭哥市就相当于某省的普通城市,而中心城,便是全省的发展重心,省会。
两城这次的演习地点,选在了谭哥市远郊的一处偏僻山林。那里尚未开发,是荒无人烟中的荒无人烟。不久之后,中心城和谭哥市的预备队员,便要在山林当中,角逐最终的胜利。
不过这些跟陈羽没啥关系,他主要是过去当记录员和保持现场秩序的。
“奇怪,怎么一辆车都没有?”
陈羽走到小区门口,四处看了看,一辆出租车也没看到。
这倒也是正常现象,毕竟此时处于上班高峰期,出租车必然会出现短缺。
但陈羽等了老半天,直等得不耐烦,还是没有看到哪怕一辆出租车,这就有点太倒霉了。
“叔叔,买花吗?”
陈羽正看着时间等待,忽然听到一个弱弱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捧着花篮的小姑娘。
小姑娘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漂亮的粉色裙子,扎着两个马尾辫,脸上的笑容憨厚而可爱,似乎能融化天下最冰冷的人的心。
花篮在小姑娘的手中,简直像个庞然大物。她拿着花篮,踉踉跄跄,不停地向过往行人推销着自己的鲜花。
说是鲜花,但陈羽看那些花的样子,已经有些枯萎,显然并不新鲜。
小姑娘虽然在努力推销着自己的花,但行人匆匆,没有一个人选择停下来,买上一束。
她有些气馁,踌躇了半天,忽然看向陈羽,和正在看她的陈羽,四目相对。
“叔叔,买花吗?”
小姑娘颠颠跑过来,露出甜美的微笑,问陈羽道。
陈羽假装没听见,直到小姑娘又叫了一声,才恍然大悟道:“你是在叫我吗?”
“是呀是呀!”小姑娘忙不迭点头。
“不买。”陈羽冷酷地拒绝。
“嗷……”小姑娘低下头,转身就要离开。
“……如果你叫我哥哥,我可能会考虑一下。”陈羽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哥哥,买花吗!”小姑娘立刻反应过来,大声问道。
“这花多少钱?”陈羽调戏完小姑娘,笑着问道。
“原本一束是要10块钱的,但现在只要5块!很便宜!”小姑娘活像个奸商,为陈羽介绍道。
“玫瑰花只有在520的时候,一束才值10块钱。现在520都过去了,这些花也不怎么新鲜,5块钱太贵了。”陈羽蹲下来,对小姑娘说道。
“那……我可以再便宜一点!4块怎么样?”小姑娘想了想,又可怜地道,“哥哥,这些都是520剩下的花,它们就要死了,你就发发好心,买一束吧!”
“花在被摘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陈羽好心提醒。
“啊?”小姑娘愣住了。
“啊什么啊,小小年纪还会打感情牌了。”陈羽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道,“我买一朵。赶紧回家去吧,这些花已经过时了,没几个人会买的。”
“我不要回去,卖不完这些花,我是不会回去的。”小姑娘倔强地道。
“为什么不回去?”陈羽好奇地问道。
“因为丫丫已经是懂事的好孩子了,要为妈妈分担!”名叫丫丫的小姑娘说道,“妈妈一个人开花店,很累的。丫丫要帮妈妈卖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