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拍的啪啪作响,孙初文眉飞色舞,唾沫星子横飞。
喋喋不休,不断的重复着那天的场面。
人啊,总是这样,得势的那些经历,总会挂在嘴上吹嘘。
那场仗和孙初文关系不大,但在他看来,那是自己姑爷做的。
自己和孙杰互为一体,他的那些辉煌,自己当然有吹嘘的资格。
说的正盛,杨临和几个秦商之人走了过来。
“哈哈哈,孙兄这是在说什么呢?怎么这么开心?”
杨临笑呵呵的看着孙初文,脸上满是兴奋。
和之前判若两人,在大牢中的那些阴霾一扫而空。
那时,生活在水深火热以及惊心丧胆之中,生怕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可是如今,就像是家有喜事一样,成天乐乐呵呵,不知疲倦。
能不乐呵吗?
秦商虽然是陕西第一大商帮,可是上面还有官府压着,有时候,不得不低下头。
如今,陕西的官府低头认错,在陕西这个地界上,还有谁能压得住他们?
最近这几天,西安府中的那些士绅地主们一个个的不断送上了拜帖,希望杨临能赏光,能介绍孙杰认识认识。
孙初文也遇到了这种事,但孙初文压根没搭理他们,直接让人把他们拒了。
这些士绅地主一个个的无利不起早,是见风使舵的高手。
如今官府压不住秦商,他们自然能看懂风向。
“没啥事,就是那天的战事,当时我可在场,那天的场面, 简直了, 我这辈子, 都没见过那种场面!”孙初文哈哈笑道。
杨临和那些商人坐在了孙初文的旁边,看着如此兴奋的孙初文,他心中多了不少感慨。
“唉, 当年我最先认识孙先生,可没想到, 倒是比不过孙兄啊, 竟成了他的泰山!不愧是咱们秦商的掌舵人!”
杨临的语气中有些酸味。
能不酸吗?
论起认识时间, 整个秦商团体,有谁能比的过他?
本来还想, 找个什么由头或者事由,好好的和孙杰拉拉关系。
万万没想到,孙初文竟然直接将自己的女儿送了过去。
定亲那天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可今日, 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那种感觉, 就像是丢了钱一样。
孙初文笑的更开心了。
“嗐, 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 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不过是他们两情相悦罢了,我也没做什么事!”孙初文毫不在意的道。
“对了,以后, 可要改口了,得喊大人了!”
孙初文指了指桌子上那两个朴实无华的盒子, 看向杨临。
倒是有些惊讶,前一阵子, 听说朝廷会赏赐官员。
这才过去多久,旨意就下来了?
只是, 这几个盒子看上去未免也太差了吧!
“已经是陕西中路参将,富平县周边,全归他管!”孙初文笑道。
“嘶!
竟真是参将,这可是从三品的官职,厉害啊!”
杨临一脸惊讶。
不过,反应过来后,倒也觉得正常。
手中有那么多的好东西,加上又逼得孙传庭不得不低头,有这个官职,倒也正常。
“你们先下去吧!”
看向站在周边的儿子,孙初文说道。
他的这几个儿子一溜烟往后面跑去。
“收拾收拾,我要去送圣旨了。你也知道,我那姑爷平时很忙,你有没有兴趣?不如跟着我去一趟?!”孙初文问道。
哪里有不同意的道理?
如今孙杰如鹏在天,其势不可阻拦。
人往高处走,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在自家店里,小心翼翼和自己兑换货物的青年了。
“去啊,当然去,倒是感谢孙老哥了!”杨临连连表态。
“什么感谢不感谢的,咱们秦商互为一体,就应该互相扶持!”
孙初文毫不在意。
“你们也跟着一起去吧!”
又看向跟着杨临一起进来的那些商人。
“好!”
......
马车嘎吱嘎吱的行走在城外的官道上。
周边跟着秦商的下人,他们手持棍棒,凶神恶煞。
随着孙杰崛起,孙初文的地位也开始超然。
但如今世道不太平,谁也不敢肯定,会不会遇到什么祸乱事。
做好防备总没有错。
不是第一次去了,早已熟悉道路。
官道断绝了, 进入了小路。
速度缓慢, 日头偏西。
天气渐暖, 可夜晚还是有几分冷意。
营地依靠着道路,火堆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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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不错,香味浓郁。
杨临坐在旁边,闻着这味道,看了看手中发硬的锅盔,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这是何物?为何这么香?”
杨临一脸渴望的看着孙初文手中的这桶红烧牛肉面。
“这是之前,我姑爷送给我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的零嘴。
半大的娃娃,要吃吃苦,不吃苦,如何知道世道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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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初文吸溜了一口汤,意犹未尽,满面享受。
“于是就入了孙哥嘴?”杨临揶揄道。
将里面的汤喝的干干净净,抹了抹嘴,道:“嗐,我这是为了他们着想,吃的太好,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不尽然吧!”
杨临打趣道。
“我那里还剩下一碗,最后一碗了,你吃不吃!”孙初文说道。
杨临眼睛瞬间明亮,“吃,怎么不吃!多谢孙哥,等日后回西安府了,我好好请孙哥吃顿大餐!”
“大餐就免了吧!”
孙初文摆摆手,上了马车,取出最后一桶红烧牛肉面。
拿给杨临,原原本本的教他这种面如何吃。
杨临端着泡面,叉子插在上面,目不转睛的看着。
味道开始浓郁,不由的咽了一口口水。
此时,不远处的一座土垣上。
三四十个衣衫褴褛的瘦猴趴在上面,死死地盯着孙初文他们。
眼神中满是贪婪。
这些人,是之前李自成的手下之一。
李自成被孙传庭击败之后,逃亡商洛山。
孙传庭押了一些俘虏回来,但后勤压力太大,一路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不少流贼跑了。
那些跑掉的流贼,有相当一部分再次落草,在陕西之地横行。
这些人,身上留下了浓厚的烙印。
让他们回去种地,怎么可能?
再说了,还能回去吗?
且不说赖以生存的村子已经没了,即便回去,那些地主老爷,乡绅士人如何容他?
好久没种地了,回去也没粮食吃。
种种因素之下,他们选择再次落草。
这里距离西安府很远,已经进入富平县的地界,距离孙杰驻地还有点远。
“兄弟们,咱们好久没吃过饱饭了,前面那支队伍,只是寻常商队,劫了他们吃一顿饱饭!”
领头的疤瘌头手持破铁刀,扭过头看了后面一眼,恶狠狠的喊道。
这些人,今天早上就发现了孙初文他们。
只是一时不知深浅,没有行动。
如今情况摸得差不多了,趁着夜色的掩护,定然能一股而下。
“兄弟们!走!”
疤瘌头转过身,缩下了土垣,朝着孙初文那边摸去。
北边两里左右,十来骑士,在夜色之中前行。
手电筒固定在头盔上,目之所及处,便是亮光。
他们是孙杰派出来的夜不收,于驻地周围巡逻。
孙杰并没有因为孙传庭的失败,而放弃巡视领地,反而随着领土的扩大,而加大巡逻力度。
骑士的速度算不上快,在黑夜中慢慢前行。
......
杨临揭开盖子,看着里面的面条,胃口大开。
稍微搅动,香气更加浓郁。
吹了吹热气,小口的喝了一口汤。
“啧啧啧!果然不错!”
杨临赞道。
叉起面条,放入嘴中。
“这味道,绝了!”
杨临再次赞了一句,又把放在腿上的锅盔泡了进去。
“这么吃才对味嘛!”杨临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