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思恒被送进了手术室,本来张山和李思坚持要一起等到手术做完,可被陈馨昕拒绝了。理由很简单,陈馨昕态度也很坚决,“你们两个今天经历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快到公安局做了笔录后回家吧。”
在大堂中,几个男人脱下外套做了个担架把白思恒放在上面,然后四个人一起把他抬上外面的警车,虽然李思从自己衬衣上撕下几根布条把白思恒伤口死死的绑住,可伤口仍不住往外流血。陈馨昕本能就是拿着手里那条从白思恒手上夺过来擦拭脸部的手帕从头到尾拼命地按住白思恒的枪口,腥臭而鲜红的血液让她不仅几次要呕吐还多次想晕倒,可她内心里总有个声音不断地喊叫,“陈馨昕,你要清醒。为了他,你一定要清醒!”她不仅一直清醒着,还用左手掏出手机把电话打给了和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刘爽原来所在医院的院长,让他派个神经外科专家组立即赶往离完美世界大厦不远的南方医院,因为她担心南方医院外科医生的业务水平。
警车在几分钟后就赶到了南方医院,但这几分钟实在太漫长,比二十七年近万个日子还要漫长。在“漫长”的时间里,她恍惚想到了许多,又好像根本什么也没想。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已经强大得可以独自撑起一把伞为他人遮挡风雨;虽然她宁愿躲在玻璃屋子里看四季,更希望一直躺在他的怀里看着他。
想到了他,一个信念从她的右手不断从那个子弹孔传进他的身体,“你不能有事,我不让你有事。”随着车子的晃动,白思恒的嘴角不时流出鲜血,她左手手指拉紧了贴身的鹅黄色高领紧身全棉针织衫袖口不断为他擦拭……
白思恒被送进手术室后十分钟不到,专家组的专家也到了。手术室门上“手术中”的牌子一直亮着灯,留了下来的两位警察站在远处窗边磕叨着些什么,陈馨昕则坐在椅子上等待。她此时的整个脑子里全部都是27年来最怕的血,都是27年来从没见过那么多的血。
她现在的样子极端恐怖。
那件分不清原来颜色的外套和裙子各处都沾了血,此时血已结了痂,恍惚成了绣在衣服上的暗红色花纹。她的右手死死拽着那条原本塞着他身上弹孔的手帕,右手以及手帕上的血已经干了,把手帕牢牢地粘在她的手上恍惚是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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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思恒的电话响了把陈馨昕唤回现实,她很自然便接听了,是林逸虹。陈馨昕对林逸虹的感觉很复杂,挂了电话后,思绪更乱了套。
她闯进自己视野只有三天时间,但她还没露面就让自己感受到压力;她是一个警察,进入公司或许只是因为工作,但她同时是个美丽的女人;她有时候像把出了鞘寒气逼人随时要嗜血的刀让人不敢直视,可其它时候却带着男人不愿转睛的魅力。
如果为了工作,不会事情没做完就打给老板关心他的情况,这会那边的事绝对没完。如果只是工作关系,听闻他受伤似乎不该表现得那么焦急,更不会立即丢下所有事情赶过来。
她,显然对他有不一样的情愫,作为刀只能冷酷无情等着适当时机砍出去;
他,也该对她有不一样的情愫,关心她才会不顾安危跑到那个位置喂子弹。
一想到这,陈馨昕就觉得头大。
她喜欢白思恒,几年前的某天当自己第一眼见到老板的刹那就觉得自己全身心只属于这个男人,而且随着在他身边日子的累积,这种喜欢更成了爱慕。她不是一个为了目的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人,即便经过今天众多的变故,她觉得自己已经可以为了他人撑起遮风挡雨的伞,但她仍然不屑于玩弄手段。更何况在消防楼道里,随着所走步数的增加,她越发坚定了自己对爱的看法,为爱改变的只能是自己而不是改变自己所爱的人。
此时陈馨昕正坐在椅子上苦思冥想,她的左手手掌轻握成拳左臂弯曲抱着自己的肚子;右手手肘支着大腿,右手掌心托住下巴,手掌上那条已经成为她手掌一部分全是血污从外表上完全分不清是什么的手帕贴着右颊上。
林逸虹到了,她已经把外套和大方巾都脱了拿在手上,甚至差点想把自己那件贴身穿着的白色高领羊毛衫也脱了。几百米的距离对于她来说就是两三分钟的事,可跑得太急,身上的汗让人难受。当她在四楼楼梯口出现时,正在窗户前聊天的警察就发现了,市局最美警花几乎无人不识,所以俩人马上就认出了她,可她完全没有和俩人客套的意思,点了点头就跑到手术室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