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四:货币与律法。
唐代以开元通宝的流通为主,这种制式铜钱很精美、华丽。
与大唐武德五年开始使用后,这个铜钱就从未断绝过仿造及滥用的现象。在唐代,就此区别为“好钱”和“恶钱”。
恶钱之恶,实在令人气愤:薄如榆荚,其中沙砾隐现,甚至还有砂眼。
这种挑战朝廷威信的行径,当然应该予以惩治。
好了,大唐朝廷与恶钱的战斗就此开始。
先是打杀等严惩,再就是重罚。
结果怎么样?
令人目瞪口呆的是,皇帝无奈地最终宣布:以一个好钱换一个恶钱!
不仅如此,最终更是无奈地宣布:恶钱也可以流通。
这里面,有当时经济繁荣,但是朝廷管理却跟不上来的缘故,比如钱币使用量不足。
也有某些官贵参与其中的原因。试想,恶钱居然能够在长安的东西市公开流通,甚至买卖,最起码也有市场管理员的责任吧?
除了开元通宝的流通,境外的高质量钱币,也可以参与境内的货物买***如,粟特人带来的银钱。
这种银钱从西域境外而来,规制也并不一致,有大小之分。但据敦煌遗书记载,一枚银钱折算成开元通宝,大致在五个以上。
除此之外,流通最多的就是绢帛。
唐制,大量的交易比如宅院的买卖,是不能使用缗钱的,以免被大量囤积。
另外,普通百姓的手里,能够拥有随时可以使用的缗钱,也是一件不能完全相信的事。
白居易的《卖炭翁》里,也明确说“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