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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手足无措

第二天,午时还没过,朝野上下,便一片嗡嗡然了。

不经相府而自出胸臆,这是今上践祚以来的第一次;门下封驳,亦为今上践祚以来的第一次,两个第一次凑在一起,能不热闹吗?

手诏的内容,更是引人遐想,今上和皇后,到底只是为照顾“旧恩”,还是有意剃杨太傅的眼眉呢?

如是后者……只想一想,便觉惊心动魄!

给一个白丁五品堂皇,对“旧恩”的照顾,未免过了些,但若是为了“剃杨太傅的眼眉”,情形又不同。

多少人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了?

原因无他,实在是杨骏主政以来,专擅过甚,打压的朝士太多了!

另有一个说法,在口耳眉眼之间,悄悄的流传开来:

这位何云鹤……其实是皇后的面首!

不少人的潜意识中,以当今皇后之秉性,就有啥夏姬、文姜之行,也不算啥出奇的事儿——事出非常,“面首”,还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呢。

这个说法很快流传开来,颇为成功的替皇后塑造了一个“欲火焚身、烧坏了脑子、逼着郎君为自己的情郎加官进爵”的形象。

于是便有人说,这道手诏,不过是笔风流账,并不是冲着杨太傅来的,今上并无“亲政”的意思。

大伙儿抻长了脖子,要看看,昭阳殿咋样下这个台?

大多数人都认为,本来就不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事,还能怎样“下台”?灰溜溜夹起尾巴,继续“给使昭阳殿”就是了。

过了一天,此事热度有增无减,而如同一勺沸油浇到热锅上,又是正正卡在丑正时分,第二道手诏送到了崇义阁。

又来?!

手诏的开篇,更令人大跌眼镜:

大大的夸奖了段广一番,说他“守正不阿”、“为台省型范”、“古名臣不过也”,因此,“赐绢五百匹”、“以成吾直臣之气”,云云。

接着,便坦然承认,何某为皇后“旧恩”。

来龙去脉,细细譬说。

何某“生性恬淡、不求闻达”,因此,入京之后,根本就没有想过“攀龙附凤”,直到于东宫意外邂逅散骑常侍贾谧,皇后才晓得,“旧恩在彼”。

皇后并未向朕提出任何要求,但她“追思先君、留念故人”,乃至“清夜垂泪”,朕都是看在眼里的,“伉俪情深、宁不感伤?”

因此,才有赠何某散骑侍郎之举,“以慰眷眷之心”。

朕深知,“国家名器不可滥授、黎庶膏血不可虚耗”,但何某虽然“资历浅薄”,可“自幼苦学、修身正意、明识雅度”,略假时日,一定可自证其无愧于这个名位、这份俸禄的!

朕可做他的保人!

最后,“朕既不德,以私意而干常典,以君父而怍色于赤子之前,甚矣!”

异日,必告罪太庙,求恕于列祖列宗,云云,云云。

如果说朝野对于第一份手诏的反应是“热闹”,对于第二份的手诏的反应就是“轰动”了——

还替人家操心“咋样下这个台”?殊不知,人家根本就没打算“下这个台”!

手诏的意思明明白白——还是要拜何云鹤为散骑侍郎!

对于“到了洛阳、不登贾府的门、却跑到东宫去做苦力”的解释,也颇合理:

天底下那许多高人逸士不应公府之辟,凭啥俺何苍天就一定要去打贾家的秋风?

段广手足无措!

臣下不肯奉诏的情形,自然不算太稀奇——历朝历代都不乏“强项令”一类人物;但那种事情不会出于门下。

君主一定用自己亲信管机要,君臣政见一致,没啥冲突的空间。

此次封驳,根源在君主并未“亲政”,段常侍不是君的亲信,而是相的亲信。

门下封驳,已是极罕见的事情了;封驳之后,皇帝坚持己见,那是真正绝无仅有了!

这意味着君权、相权直接对立,针尖对麦芒,要往大里闹了!

还有,诏书最后,皇帝几乎可算是在“罪己”——

作为臣下,将皇帝逼到如此窘境,绝不是啥光荣的事情!

毕竟,皇帝不过是要给新妇“旧恩”一个五品的散职,又不是像后汉哀帝那样,替自己的情郎无功封侯!

一定会有人说你“以下逼上、无人臣礼”甚或“心怀异志”啥的!

天地良心,说俺跋扈,容或有之,反逆的心思,那是半点也没有啊!

诏书开头那一段,也叫段广异常尴尬。

段广为官,其实尚属清廉,他替杨骏卖命,主要还是感激于舅父的知遇,同时,自己也有一番治世的雄心;五百匹绢不是小数目,在这样情形下,因为这样的事情受赐,叫他如何不尴尬?

咋办?

再次封驳?

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如是,真就要闹的无可收拾了!

可是,若不再封驳,太傅的眼眶上,就干干净净,一根眉毛也不剩喽!

迥异于前天的气势如虹,段广的后背,冷汗一层层的冒出来,中衣都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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