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法律,这就要说道另外一个项目了。”周宇杰轻轻叹气说道:“我还想做音乐。”
“音乐?”林有德愣了下,说:“类似于酷狗那种?”
周宇杰点点头,说道:“对,不过电脑端已经被垄断了,我们主打手机移动端版本,也可以复制大数据智能推荐技术,对音乐与用户进行分类,技术方面,这个比新闻要简单多了,只是音乐内容,我们也必须要用盗版,不然没有任何机会。”
2010年的国语音乐市场,其实已经是一滩死水,起因还要从10年前说起。
在BAT初期崛起之时,与他们同期的还有其他互联网公司,虽然很多情况下,即使是创业者也不知道流量该怎么变现,但所有人都知道,没有流量,那是绝对不行的。
音乐是人们陶冶情操的艺术品,基本上已经变成了经次于吃穿住行之外的必需品之一,人们对音乐方面的需求非常的高。在80-90年代,盗版其实已经无处不在,但整个国内市场够大,哪怕正版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也足以养活无数的歌手,因此,各种流行经典音乐层出不穷。
但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公司为了吸引流量,开始有组织的进行音乐盗版下载及畅听的业务,特别是搜索巨头佰度,其首页直接加入了MP3的链接,只要市面上有的音乐,它就能下载,还是高清版本。
因为法律监管方面的缺失,音乐制作者们无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就只能离开这个行业,老前辈们停止创作、新手们直接不进入这个行业。
于是,音乐行业在2010年左右开始出现断层,以前的爆款音乐每个月都会出现,到了20年代,一年也可能只有一两首,而即使凭借着爆款音乐火爆的歌手也会立刻借着名气跳入电视剧、电影或者综艺节目的平台,不会继续创作新的歌曲。
内容败给了流量,是互联网时代的悲哀,直到后来法律规范,电影行业才开始崛起,内容才被重视。
“周总,你的意思是你想在未来做正版音乐?”林有德有些惊讶的问道。
“从商业逻辑上来说,音乐收费,与内容创作者分成,是对整个行业最好的回馈,只不过法律方面的高成本维护,导致这一点目前不可能实现。”周宇杰摇头说道:“不过,音乐行业已经快被玩废了,现在BAT都在布局音乐,目前还处于市场占领阶段,我想等到这些人其中一家垄断或者达成某种协议,那么必然会进行收费布局,毕竟,在法理上来说,盗版还是犯法的。”
法律早就对盗版有着打击的态度,只不过对于很多内容创作者来说,起诉成本太大;但对于垄断巨头们来说,却算不了什么,哪怕不起诉,他们也能屏蔽盗版。
也就是说,现如今困扰整个音乐行业的问题,其实不过是巨头们放纵的结果罢了,为了流量,他们不惜牺牲一切,哪怕是一个国家自己的文化。
而做手机版的音乐,自然也是为了流量,在短视频还没有崛起的时代,音乐的流量非常大,大到当初的百度就是凭借着百度MP3这个盗版平台的流量而崛起。
目前智能手机的崛起,让每个用户都可以随时接触互联网,这种情况下,音乐的使用率将会成十倍的提高,这是一股极为庞大的流量,只是目前很难变现,但对头条来说,流量,是可以用来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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