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完“血女皇”后,培根叔脸上的表情变得猥琐起来,好像恨不得去当一名小小男奴。
接着他在几人鄙视的注视下连忙说道:“至于‘智慧者’阿蒙,他是一名不知什么血统的野蛮人,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据说是被某支野蛮人的部落给驱逐出来。”
“他和一般的野蛮人不同,极度的喜爱金银财宝,穿着也是极其的华丽,手底下更是有着不少人类强盗和半兽人。”
“而他的称号‘智慧者’是自己取得,阿蒙认为自己的智力很高,什么问题都能靠头脑轻易解决,但实际上就是一个蠢货,谁都知道他被那些商人骗的团团转。”
法克内摸着自己的胡子,接着问道:“那你说的这些纷争对商道有造成什么影响?海夫特城还是那些商团把控着吗?”
“当然没什么影响!要知道在这片土地上,各个军阀随时都有可能被杀死、被推翻。”
“但是那些庞大的商团永远有着稳固如山的地位,这是无法被动摇的。”
法克内又问了不少的问题,培根叔讲述了他所知道的其他军阀势力,目前看起来,他们前往海夫特城的路线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培根叔讲的口干舌燥,总算是让法克内他们满意了,此时他还跪在地上,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法克内看着眼前几个初出茅庐的强盗,随后说道:“算了,我们今天心情不错,就放你们一马,以后也别出来当强盗了,要是碰上狠一点的人,你们几个都死透了。”
“谢谢!谢谢!大爷您真是好人呐!”培根叔连忙给他们磕了几个头。
“行了,赶紧滚蛋,要是下次再见到你们,我可不会手软。”法克内挥了挥,几个光秃秃的强盗连忙抬起地上的小矮子跑走了。
“运气真好,还有人给我们送装备。”连柯里昂都难得的说了句玩笑话。
“是啊,这袋子里还装着60枚银币,也算是一笔小钱了。”说完法克内打开了手中的钱袋。
随后他发现里面虽然有着接近60枚银币和一些铜币,但是这些银币绝大多数都不是真品,而是来自于鼠人仿制的“假币”,都是大量掺杂了白铜的。
至于法克内为什么能一眼看出这些是假币,那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了。。。
这下子,只有几枚银币和那些铜币能用,要知道100枚铜币才换一枚银币,这里面根本没多少钱。
“可恶,被那个混蛋给骗了!”法克内懊恼的喊道。
而在另一边,跑的飞快的三人边抬着一个矮子边谈着话。
培根叔一脸狡猾的说道:“还好老子机智,把钱都给藏到了内裤里,要不然怕是真变成穷光蛋了。”
“这几枚金币可是我的本钱,就算是我死了也绝不能被人抢走!”
“叔,咱们接下来去哪啊?”傻大个困惑地问道。
“去哪?当然是先把那个瞎子给找回来!”
“培根叔,我想问你个问题,你之前真的加入了‘四十大盗’的匪帮吗?”瘦高个问道。
“呦呵,你小子是什么意思,敢质疑你的叔叔!”
“老子当年可是被‘四十大盗’匪帮求着加入他们的团伙,可惜这帮家伙下手太狠,我就不想跟他们混了,于是自己出来打算组建一个新的强盗团。”
“真是的,你这小家伙居然敢质疑我?”
傻大个和瘦高个相互看了眼,两人脸上的表情可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瘦高个还自个嘀咕道:“可是我听说‘四十大盗’是专门劫富济贫的义匪,怎么还会下手狠呢?”
“臭小子,不要听酒馆里的人胡说八道,这世道哪有什么义匪,他们全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混蛋。”
“你听到的劫富济贫的传闻,都是他们花钱让那些吟游诗人宣传的,你啊,真是太天真了!”
傻大个听完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来一会说道:“叔,要不咱们搞个佣兵团吧,我感觉当强盗没什么前途,你看我们连3个乞丐都打不过。。。”
“你!你的志向连骆驼粪都不如。。。唉,不过大侄子,你说的也有道理,改天咱们去组个佣兵团吧,要知道新人的钱是最好骗了,嘿嘿。”
斜阳的余晖将几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这几个小角色又会做出怎样一番事业呢?
PS:
1.本书中强盗团主要是以抢劫、打家劫舍、帮军阀打仗等为生的地方武装团伙。
2.本书中匪帮有着偷盗、绑架、打劫、情报交易等更多元的“业务”。
3.本书中军阀指的是不被贵族势力认可的,有一定的军事实力,自认为是领主的领导者,都被称作军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