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虽然这么说,但是判处死刑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审判机关对适用死刑持极其慎重的态度。
就按杀人罪来说,杀害三人以上的,通常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如果三人以下,就有很大的机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曰本判处死刑之后,甚至有几十年之后才实行死刑的案例。
按照曰本的法律流程,被判处死刑之后,六个月内由法务大臣签发死刑执行令,签发之后五天之内执行死刑。
但是只要死刑犯提出申诉,或者要求赦免,就可以进入再审程序。
也就是说,只要死刑犯不想死,就可以各种理由不停的申请再审来拖延死刑时间。
而对于法务大臣来说,为了担心影响自己的风评,亦或是政治主张之类的,不愿意充当刽子手,从而拒签执行令。
因为法务大臣的变动非常频繁,曰本又是所谓的议会内阁制,出任大臣的基本上都是议员,由选举产生,法务大臣在任期内签署过多的死刑执行命令,会在下届议员选举的时候被攻击,冷血,毫无人性,影响自己拉票。
毕竟,在选票政治下,人命什么的,受害者家属痛苦什么的,哪有自己的选票重要?
如果要是自己签署的死刑执行令,有冤假错案就更麻烦了,基本上就可以熟练鞠躬宣布辞职谢罪。
而年出任法务大臣的鸠山邦夫是签署死刑执行令最多的人,再喂一年期间里面,一共执行了起死刑,“震惊”曰本社会,甚至被“人权”组织咒骂为“死神”,受了一大堆人的唾弃。
有这种案例在前,这就导致了很多法务大臣不敢牵执行令,想着拖着把东西留给下一任,因此原本理论上来说六个月的申请时间被无限延长。
根据统计,在曰本一个死刑犯从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平均用时七年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简直可以说是离谱了。
比如说著名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在年释放沙林毒气,造成人死亡人以上受伤。
但是年月号被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死刑之后进行上诉,直到年月号,最高法维持死刑,全案不得上诉。
但是一直到年月号,这个死刑犯才真正被执行死刑。
而曰本监狱里面每年差不多还保持着差不多有多个等死的囚犯。
可以说,曰本司法界的情况很奇葩,既不废止死刑,又不积极执行死刑,这种行为即使在法律界也有很大的争议。
当然了,常磐庄吾是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的,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死刑是对生命的尊重。
因为对失去生命的受害者而言,加害人的死刑是唯一的弥补,而对于所谓的加害者,是个人都知道杀人偿命,你既然敢这么勇杀了人,不判死刑,不是看不起你吗?
所以对于重大的犯罪来说,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的,这才是真正的人权。
而不是像某些人杈组织叫嚣的,维护死刑犯不死的权利才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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