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就放心诺白跟黎牧交往了。
路岚了解这件事后,鲜少上网的她,熬夜在浏览器上把黎牧的种种事迹看了一遍,网上对他的赞扬和骂声交织在一起,褒贬不一,但也看得出来,喜欢黎牧的人大于讨厌他的人。
一个人既然能得如此多人的喜欢,人品必然坏不到哪里去。
许是黎牧的这张脸太具有欺骗性,又许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渐渐地,做了一段时间心里建设后,路岚倒也不再那么排斥诺白与他交往了。
所以今天她才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
路岚问:“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小白的?”
“十年前。”黎牧回答道。
路岚嘴里的一口茶险些直接没形象地喷出来。
她本以为,诺白跟黎牧是久别重逢,相处着就生出了感情,结果,早在十年前这小子就对自己女儿有预谋了,她当时怎就没发现呢,还放心地让诺白与他独处,越走越近。
最主要的是,当时他们不过几岁的年纪,这已经升华到早恋的问题上了。
路岚看黎牧的眼神顿时复杂起来。
小学时的他们哪懂感情,嘴上的喜欢都是儿戏,过个几年,连对方长什么样子或许就记不清了。
更何况,这中间他们分别了十年,十年未见过彼此一面,诺白都忘了黎莉这号人物,可他却执着地等了她十年,喜欢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