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泉吸收和田玉后,泉水畔出现了一面石碑,碑上凿刻一些不知是哪个时期的文字。陆昔隐隐感觉这石碑来历不凡,作为仙人泉的主人,他有必要了解石碑的内容,所以才请求韩江静教授找一位古文字的专家,试图破解石碑的文字。
他坐电脑旁把石碑的拓印分成三部分,打乱顺序发到程军的邮箱,倒不是信不过程军,凡事留一个心眼总是没错。
“陆昔,陆昔。”陆母在楼下呼唤,嗓门隔着三里地都能听得见她的声。
“什么事?”陆昔赶忙下楼。
陆母指着门口的两条狗,说道:“金币把谁家的狗拐回家了?我看着挺眼熟。”
“其他村的狗吧,不是咱村的。”陆昔对鹞子村的狗几乎都有印象,村里绝对没有一条纯黄略微显金的土狗,况且这条狗似乎和猎狗比起来,少了一些灵性,更像是某些人养的宠物狗。
陆母回忆了一下,拍着大腿道:“这不是镇上三岔路口那户人家的嘛?叫什么来着……王钦,好像是这个名儿,他有个堂妹嫁给大兴村九爷的小儿子。”
陆昔汗颜,果然是妇人,沾亲带故的都能给你找到蛛丝马迹。他仔细想了想,似乎确实是这样,那个叫王钦的人,他不认识,这条狗倒是见过两回。
“这狗赶紧给人送回去,指不定人现在多着急呢。”陆母催促道。
陆昔就说:“不至于吧,就一条狗而已。一会儿我去镇上和他讲清楚,别让人以为咱偷他的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上前要逗弄那条黄皮土狗,却让那狗吓了一跳,呲牙咧嘴,伏低身子,一副就要扑上来撕咬的模样,委实吓人的紧。
金币极通人性,朝那条土狗吠了两声,也不知在交流什么,那狗突然就放下警惕,好奇地望着陆昔,尽管还有怕生,却没再作势攻击。
“这条狗也是个聪明孩子。”陆母称赞。
汗,聪明的明明是金币好吧。
陆昔懒得解释,手一直定格在刚才的动作,土狗似乎会意,迈着小碎步过来,轻轻地蹭了蹭他的手掌,“乖孩子……”
他忽略了个严重的问题。
这条土狗已经六岁了。
以20年寿命为极限,这条狗相当于人类30岁的年纪,所以他的这句乖孩子,其实是不合适的,要是叫一声“狗女士”,似乎还更恰当。
“妈,这条狗不会是金币拐回家当媳妇的吧?”陆昔想到了个严肃地问题,金币才不到一岁,就已经给准备好“娶媳妇”的事了?
我是不是有些拖后腿了?
我活的还不如一条狗?
金币带着土狗回了陆昔给它搭建的温暖小屋。
陆昔牙酸,取了车钥匙就往镇上赶。他实在受不了两条狗在自己面前秀恩爱,谁还没个女朋友似的。
开着车直奔镇上,凭着记忆,陆昔找到了老妈说的那户人家,他们家是开手机维修店的,当然也能买到一些杂牌机。
“你是王钦吧?”陆昔不太肯定眼前坐在电脑前的三十岁上下的青年是不是就是他要找的人。
那位青年定定的望着陆昔,再望了望门口的车,立时笑吟吟地说:“你是……陆昔?欢迎光临,你要买手机?”
陆昔一怔,自己的名气已经大到镇上没有任何交集的人都认识的地步了?
“呃……你认识我?”
王钦笑着说,“青山镇就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你的。你发家致富的传闻早在镇子上流传开了,我也是听说过,见到真人,还是头一回呢。”
“客气了。”陆昔耸肩:“我也经常路过你家门口,只是你没太注意而已。”